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江西省专利奖网上申报及推荐工作,根据《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赣府厅发〔2010〕76号)及《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网上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是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推荐江西省专利奖:
1、在2011年 9月 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候选单位、候选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具有本省户籍、工作居住证的专利权人,或与在赣公民、组织合作并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地域的专利权人;
3、专利有效,权属明确;
4、专利已经实施并且实施三年以上,累计利税在3000万以上的,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
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江西省科学技术奖的专利不能申报江西省专利奖。
二、推荐材料
1、《江西省专利奖推荐书》原件;
2、候选人、候选单位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全文复印件;
4、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需出具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复印件;对形成国家或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和其他证明(税票)该专利产生社会效益的有效证明材料;
7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交由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原件。
8、项目或产品彩色照片,规格为8英寸;
9、专利许可他人实施的,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10、特殊情况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推荐程序
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程序,原则上按照候选项目专利权人的直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请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根据《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及《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择优向省专利奖励办公室申报(可先行对本地区、本部门专利项目进行筛选)。中央在赣单位完成的项目,可以按照属地关系或行业归口关系或代管关系申报推荐。
2011年度江西专利奖实行网上申报程序,网上填报的推荐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
1、推荐单位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后,于11月12日起,根据省专利奖励办公室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友情链接”中的《省专利奖申报评审系统》,根据推荐指标数,生成申报单位的密码,并分发给相应的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到进入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2011年省专利奖填写系统》,填好内容生成数据包后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专利奖申报评审系统》,按规定导入项目推荐书主件及附件电子文档,附件必须彩色扫描上传,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在网上向推荐单位提交。
3、推荐单位对提交的项目应当在网上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确认完整、真实、无误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向省奖励办提交。
4、材料提交后,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可以在“上传推荐书主件”页面下载提交的申报书PDF版。将打印的纸质推荐书主件等连同纸质附件和电子光盘按要求交给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5、《江西省专利奖申报评审系统》和《江西省专利奖项目填写系统》必须以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江西省知识产权网”下载的系统为准。
2011年度省专利奖网上申报推荐截至日期为12月15日,推荐项目纸质材料等报送截至日期为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省知识产权局
受理部门:江西省专利奖励办公室(江西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联 系 人:贺 菲 赖 华 吴小草
办公电话:0791-6206950/6207581
手 机:15070073261、13870692795
传 真:0791-6206950
专利检索单位 :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联 系 人:黄桂花:0798-8499727(办),15870060795
陈双华:13879826052
传 真:0798-8498744
电子邮箱:ccisn@ccisn.com.cn,
地址:333001 江西省景德镇市东郊厂陶阳南路27号景德镇陶瓷学院(老校区)图书馆一楼
附件:江西省专利检索委托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